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在严格考评、征询意见和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经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现认定房山区等103个县、威海市等4个市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创建试点单位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努力探索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满意。要把已有的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树立样板,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扶持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加强创建试点单位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推动整体提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定期考核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分层次、分步骤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农 业 部
2015年7月31日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或带有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
2、本网未标有“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的作品均为转载稿,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中国蔬菜流通协会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作者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