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陕西食用农产品合格率达96% 这些蔬菜真的安全吗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15-06-16 09:41:21 来源:华商报

蔬菜安全监管还要补上哪些短板?

6月5日,陕西省农业厅农产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至今,陕西省蔬菜、畜禽水产品的抽检合格率达到并一直保持在96%以上。

特别是2014年,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6%、99.6%以上,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现状

蔬菜监测 豇豆韭菜芹菜问题多

该负责人非常担心地说,尽管抽检合格率达到96%,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种植业方面,农业部门2014年例行监测,蔬菜中检出次数最多的是克百威(高毒杀虫剂),其次是氧乐果(高毒杀虫剂);非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较多的是多菌灵和毒死蜱。从品种上看,问题较多的为豇豆、韭菜和芹菜。

在畜牧业方面,问题主要集中在生猪上,抗生素问题表现严重。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看到,由蔬菜种植户老李提供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编印的教材中,农药对健康的影响中明确写着“最新研究报道,人类的一些疾病和许多癌症都是由农药引起的”。

高毒农药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民讲究“实惠”。农民用药主要考虑三点,第一是效益,投入产出合不合理;第二是效果,管不管用;第三是成本,便不便宜,因此偏爱和习惯使用一些高效、价廉的高毒药物甚至禁用药物,给质量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问题

蔬菜施药和运输环节监管有漏洞

“我们农业监管体系中存在两个比较严重的漏洞,分别是蔬菜田间地头施药监管和运输监管”。6月3日,陕西某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坦言。

尽管他们每周一次农药残留抽检和动态抽检,对农药残留超标的第一时间告知责任主体,采取封园措施,推迟农产品上市;尽管对蔬菜生产者告知农药使用要登记在册,要及时记录购买农药发票、施药次数、农药名称等信息;还有,施药后安全周期是7至12天,但菜农非要违反规定偷偷地提前上市,根本无法跟踪监管。

“上述规定如果蔬菜基地和菜农不去执行,他们也没什么好办法去监管,这完全是一个良心活,因此,这几个生产环节几乎是脱离监督管理的。”该负责人担忧地说。

第二个是运输、储存环节监管是空白,特别是冷库储存过程中要用硫磺熏冷库,这种做法肯定会或多或少改变蔬菜、水果的性能,产生不安全隐患。农产品运输环节尽管是由农业部门监管,但农业部门根本无权上路去执法检查。

产品自检体系尚未建成

陕西省食药监局农产品处调研报告显示,省级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没有整合,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自检体系尚未建成,市、县两级检测网尚未完善。

检测方式以速测为主要手段,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

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无论从生产环节还是从监管检测环节,都需要科技做支撑,光监督是生产不出安全优质产品的,还得有安全优质的生产、过程管控、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

西安市阎良区农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镇街监管站、基层检测点均使用卡式农残速测仪,每批样品的检测时间大约需要20分钟左右,并且只能对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进行粗略定性检测。检测的精准度不高,也会造成定性检测合格,定量检测超标问题发展。

食用农产品监管有时无法可依

“我省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状况不够理想,相应的监管体系也尚未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对食用农产品监管专门立法,在具体的监管中时会出现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难题。”陕西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不回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食用农产品监管缺少完善的制度体系支撑,如生产加工、入市、退市、追溯等没有一个完整的制度链条来统一规范和约束。

此外,陕西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很多群众缺少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加之以前多重管理,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面对问题产品手足无措。也有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尚未形成,举报奖励机制在部分市县没有实施。

行动

加快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我省已着手制定《陕西省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规定》,《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准入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

通过基层调研和分析,陕西省食药监局正在加紧制定适合陕西省流通环节生鲜肉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2014年10月,已经成立专项课题组,预计将在今年内出台。

省级监管机构根据需要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指导意见,如《关于食用农产品准入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指导市县有效实施对食用农产品的科学有效监管。

按品种设置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可根据单品的制作流程、经营程序设置操作规范,变以往“不应该怎么做”为“应该怎么做”,成熟一个,培育一个,从点到面,逐步规范,形成规模,壮大一批,对无视规范私自生产加工销售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我省多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中,专门要求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据悉,目前陕西省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设方面正处于起步阶段,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意见要求,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可率先在“菜篮子”产品主产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质量追溯试点。

此外,将由省级监管部门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宣传规划,市、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法制教育,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诚信生产,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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